一男子网络招嫖,约定嫖资3000元。但完成交易后,男子认为只给了500元就仓皇而逃。为要回嫖资,女子伙同他人对男子实施恐吓要挟,并使用打火机对对方身体造成损伤。6月7日,黄石港警方通报,目前三人均已被依法处罚。
5月31日凌晨,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沈家营派出所接到市民李某报警,称其在宾馆被一男一女抢劫。接警后,民警何程、黄依尧立即赶到现场,现场只有李某一人。
李某称自己刚刚被一男一女殴打。通过调取宾馆内的视频监控,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
网络图
经查,5月7日凌晨,报警人李某在家无聊,登录某社交软件联系上女网友袁某,见其外貌条件佳,两人约定时间、地点“过夜”。李某向袁某承诺,将会给其3000元“报酬”,袁某非常满意,爽快赴约。
当晚,李某与袁某共度“春宵”后,与袁某达成协议,先支付其500元嫖资,剩余的2500元待第二天早上离开前支付。但凌晨2时许,李某以下楼借用充电宝为由一去不复返。并在社交软件上将袁某拉黑。
袁某越想越气,5月31日,怀恨在心的她更换了社交软件上的头像、昵称,在平台上再次约见李某,并联系自己另一位“客人”石某,让他帮自己将李某骗到酒店,向对方索要嫖资。
6月1日凌晨1时许,石某和袁某来到某宾馆,进入指定房间内,向李某表明来意,要求李某支付剩余的2500元嫖资。李某不依,石某便和袁某暴力将李某压在床上,用打火机灼烧其左手,威胁李某给钱。李某反抗过程中拨通了110,二人见状,慌忙驾车逃离。
6月3日,经民警审讯,石某等三人对自己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石某、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袁某因怀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但不执行。(通讯员 陈漱玉 杨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