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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他人侵犯我商标使用权,损失如何计算?

发表于 2013-11-13 12:29:07 | 查看: 112065| 回复: 0| 来自浙江
      问:我是某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的使用范围为餐饮、副食品和服务业,现发觉全国各地的多家快餐店和酒店使用该商标,均没经过我授权使用和许可,如果索赔,不知如何计算我的损失额?
       辛后安律师解答:1、如果有证据能测算准确的你损失额可依证据主张赔偿额。
2、如果无此类证据且无法掌握侵权方因侵权而获得情况,依我国商标法规定,可在50万元内主张权利。
       辛后安律师提醒:尊重知识产权智力劳动,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商标,标识或服务字号,既是守法经营的要求,也是诚信经营的体现,否则商标权利可在50万元内主张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指不再使用重新更名)届时损失额将大于使用许可费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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