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巡察公告,附举报电话! 巡察公告(一)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分别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河湖长制办)党组、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党组、市供销社党组、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开展巡察。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于2022年4月25日截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共黄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公告(二)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2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分别对大冶市殷祖镇、茗山乡及所辖行政村党组织,阳新县浮屠镇、木港镇及所辖行政村党组织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围绕乡镇党委履行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导责任情况、围绕村级党组织履行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受理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于2022年4月25日截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共黄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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