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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关于开展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表于 2022-6-20 15:46:52 | 查看: 5425| 回复: 0|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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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之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黄文委办〔2022〕20号)精神,为做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评选类别

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产生道德模范10名左右,提名奖10名。


02.评选标椎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个人信用积分达优秀等级以上;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03.推荐对象


凡是符合黄石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黄石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的中国好人、荆楚楷模、湖北好人以及市级以上黄石楷模(好人)、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推荐。往届黄石市道德模范不再参评。


04.组织领导


成立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负责推荐评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


05.推荐办法和时间


社会各界均可推荐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止。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各地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工会、团委、妇联、发改等部门推荐,也可直接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地址:市广电大楼18楼1812办公室,邮编:435000,电子邮箱:hsswwmb@163.com,联系电话:6368551。推荐时须附推荐对象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1000字左右,并写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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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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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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