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禁鞭工作成效,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春节期间,下陆公安分局一以贯之、持续发力,坚决查处非法运输、售卖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1月22日凌晨0时许,团城山派出所民警赵旭巡逻至团城山某小区附近时,听到有燃放鞭炮的声音。民警立即对该小区进行巡查,发现在空地上有一名男子站在鞭炮燃放后的纸屑旁,现场有燃放后产生的一些浓烟,还可以闻到一股火药味。经核查,该男子姓张,系黄石下陆区人。张某承认刚在此燃放鞭炮,还表示鞭炮是很久以前买的,想试试鞭炮是否还能燃放,在明知处于禁鞭的区域内,就拿来燃放了。 民警对其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张某予以行政罚款。 前不久,新下陆派出所民警盛睿怡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两家小卖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摆放着烟花爆竹进行非法销售。
1月28日,民警依法对店主汪某、胡某行政拘留,并收缴大量零散烟花爆竹。 1月26日、28日,新下陆派出所联合直属分局接连查处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查扣非法运输车辆4辆、烟花爆竹4000余件。
1月26日,新下陆派出所收到直属分局移交的线索,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代克凡、叶贤扬到达现场,查获了烟花爆竹2000余箱,并将2名违法行为人杜某、马某传唤至派出所。
1月28日,直属分局民警在黄石西高速路口执勤时,孙某、刘某分别驾驶的厢式货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挡获,并被移交至新下陆派出所。民警涂进、左之龙在现场查获了2000余件烟花爆竹,并将孙某、刘某带回派出所。
目前,上述4人均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下陆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扣押的烟花爆竹已放至指定安全区域。
遵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家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下陆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