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消防设施是人员密集场所中,最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在火灾初期能有效预警,以及控制火情。
近日,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冶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大冶一KTV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排烟风机电源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闸阀,等多个消防设施。
2月21日,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3600元的处罚,并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案。 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悉数缴纳罚款,并表示:“是我们的管理存在疏忽,,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到错误,,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单位有违反此规定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此类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筑消防设施有多重要?,千万不要小瞧,我们一起来看看,消防设施在火灾中的表现。 相关案例: 2022年9月24日,厦门市一生活广场的地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燃起大火,现场浓烟滚滚。电动自行车着火后,产生的高温使正上方的喷淋动作,管网内的水持续喷洒,顶部的感温探测器将火警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内,物业管理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及时到场处置,最终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黄小消提醒: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后果很严重,一旦发生火灾,工作人员很难,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很容易造成小火亡人事故,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应当及时修复处理,时刻保持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原标题:大冶市 | 罚款万元!这些设施切勿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