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多分布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一直是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春季天干物燥,火灾发生概率增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进一步掌握辖区城中村自建房事故灾害、突发特点及灭火救援措施,提升队站灭火救援作战能力,近日,下陆区消防救援大队幸福站,开展真烟真火实战演练。
演练模拟建筑一、二楼多处起火,内部存在被困人员,情况危急,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处置。
救援过程中,指挥员沉着指挥,科学分配班组,全体参演人员严格按照灭火救援操作规程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
整个演练过程有序紧凑,场景逼真,消防员冒着高温、浓烟完成了此次演练,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队站主官进行了细致讲解。
在叶家坝社区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罗桥站开展自建房实战演练。
全体参战人员佩戴整齐个人防护装备,按照各自任务分工从火情侦查、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方面进行展开。
演练过程中,各班组间配合密切,指挥员指挥得当,参战人员都能够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演练活动当中。
很多自建房主不注意消防安全,隐藏的安全隐患无法被及时发现和改正,一旦失火不仅会“火烧连营”,更要担负法律责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第八十八条有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新安全生产法限改,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才能防患于未“燃”。 原标题:真烟!真火!动真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