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黄石市交巡警支队,对10名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曝光(第二十二期)交警部门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开展“敲门行动”并通报违法市民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
姓名:曹某 身份证号:420704199212****79 违法地点:彩虹路与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刘某 身份证号:420202197001****28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潘某林
身份证号:421125195709****1X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皮某华 身份证号:420221194708****55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王某明 身份证号:420222195112****32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尹某安 身份证号:420202194404****12 违法地点:杭州东路与桂林北路路口
姓名:张某安 身份证号:420700195711****71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张某军 身份证号:420202196810****31 违法地点:湖滨大道与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郑某利
身份证号:420202194612****16 违法地点: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周某琪 身份证号:421083198407****38 违法地点:彩虹路与花湖大道路口 1、曹某,身份证号:420704199212****79 2、刘某,身份证号:420202197001****28 3、潘某林,身份证号:421125195709****1X 4、皮某华,身份证号:420221194708****55 5、王某明,身份证号:420222195112****32 6、尹某安,身份证号:420202194404****12 7、张某安,身份证号:420700195711****71 8、张某军,身份证号:420202196810****31 9、郑某利,身份证号:420202194612****16 10、周某琪,身份证号:421083198407****38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更会将自己陷入危险之地,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市民一定要文明出行,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抱侥幸心理闯红灯,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悔不已。 原标题:事发多个路口!黄石多人被点名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