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安装等责任和要求。 据悉《导则》适用于黄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层及以上、十二层及以下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不含地下室部分),自2023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大冶、阳新可参照执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涉及建筑、结构、消防、电气等专业,且既有住宅建造年份跨度大,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差异明显,特别是建造年代较早的住宅设计标准较低,需要综合考虑电梯加装与既有住宅安全保障。 为此,《导则》重点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现行技术标准与加装电梯的适用与衔接问题;加装电梯与原建筑结构关系处理问题;综合评估加装电梯对房屋安全、消防等影响,明确设计、施工、验收及安装等责任和要求。 《导则》统一技术标准,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和对施工过程管理,减少工作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比如明确加装电梯设置的位置,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连廊窗户设计等;加装电梯前,应搜集既有住宅工程资料(如图纸、地勘报告),查阅工程图纸及地勘报告,并对结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体结构施工前,应核查新增设计图纸中关于既有住宅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单位等相关单位对井道的建设、电梯安装质量分段进行竣工验收。 据了解,《导则》提供了5种加装电梯常见户型参考图例,为加装电梯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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