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祭祀农事用火交织叠加,群众进山旅游休闲活动也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全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区森防办现将我区2023年森林火情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3年3月6日,河口镇石磊山村张某某在祭祀时烧纸钱引燃周边杂草,防火不慎造成火种蔓延至周边林区,过火有林面积23.47亩。查实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3年4月2日,河口镇大排山村田某某因扫墓祭祖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引发山火,过火有林面积20余亩。查实后,田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3年12月1日,河口镇石磊山村村民柏某某在自家田中使用明火燃烧田内杂草。由于天干气燥,火势蔓延至周边林区,过火有林面积12.3亩。事后,柏某某主动赔偿石磊山村委会2000元,并主动到河口派出所接受调查,查实后,柏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500元。 除公安机关对3名直接肇事责任人给予相关行政处罚外,区森防办主任(林长办)负责人也就以上2个村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力,卡口值守和巡山检查不严不实,对2位村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目前天干物燥,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状态,烧荒、祭祀等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为此,特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田间野外用火安全,防范森林火险于未“燃”。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山火无情,防火先行;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稿:区农业农村局 原标题:警示!西塞山区森林防火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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