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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西塞山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关于禁止电动车入户充电的温馨提示

发表于 2024-2-26 14:30:00 | 查看: 4086| 回复: 0| 来自湖北

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的温馨提示

近日,南京雨花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塞山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特别提醒:


一、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应坚决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带入住宅、公寓、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充电。

二、严格控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长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充电设备指示的时长进行,长时间充电可能导致电池过热,增加起火风险。一般8-10小时就能充电完毕,切记不能长时间甚至彻夜充电,避免过充。

三、不随意改装电动自行车

改装电动自行车,特别是更改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可能会破坏原有的安全保护机制;在电动自行车上增加音响、照明等用电设施,会造成电路负荷过大,容易增加火灾风险,请不要随意改装电动自行车。

四、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在单元门内、楼道内或占用消防通道。这样不仅影响通行,更会在紧急情况下阻碍疏散和救援。社区和物业要加强巡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要立即整改。

五、日常要对电动自行车自检自查

应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自检自查,特别是电池、充电器、线路等部分,要确保没有破损、老化等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广大居民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刻认识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的危害性,自觉做好各项预防措施,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请广大居民相互监督提醒,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安全隐患,或有人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请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举报。

供稿: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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