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华英才》半月刊官网刊发西塞山区法院文章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府院联动” 全力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 近日,西塞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西塞山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该规定开创了全市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设的先河。这是该区常抓不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机制,持续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年来,西塞山区坚持以民为本、府院联动,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发挥府院联动合力,积极探索“头雁+”模式,不断推动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一把手”出庭又出声,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头雁”效应,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另一方面,协同联动,建立行政应诉常态化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区法院与区政府常态化联动协调机制,有效挖掘、整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各种资源。2023年11月,区法院推动区政府出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确立区法院逐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及正职出庭应诉建议书,并同步抄告区政府办,区政府对出庭应诉情况予以督促落实的协调机制。2023年12月,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工作机制的方案》,明确区司法局督促被诉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又出声,就实质性解决争议发表意见;区法院定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发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据了解,今年4月,区法院被黄石市中院确定为“黄石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改革试点单位;5月,区法院就该试点工作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并建议制定专项规定;7月,区政府办印发《黄石市西塞山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对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出庭应诉有关要求及制度保障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另据悉,自2021年至今,涉案区直机关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今年1-6月,涉案区直机关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率对比去年同期上升63.64%。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娟表示,将继续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多渠道、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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