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8月12日上午,大冶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栋犯赌博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以罚金三十万零三千元。 大冶市党政机关1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以“沉浸式”庭审观摩,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现在开庭。”伴随法槌落下脆响,庭审正式开始。该案由大冶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三人合议庭共同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石某栋在担任某镇副镇长,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利用他人网络赌博平台账号、账户,通过“百家乐”等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公款;以需要“信访维稳费用”为由,借支公款用于网络赌博;为私营业主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以赌博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展开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现场庄严肃穆、庭审程序规范,清晰再现了石某栋罔顾“底线”、突破“红线”、跨越“高压线”,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的过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今铸成大错,我愧对组织和领导的培养、愧对父老乡亲、愧对家人,我悔不当初,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步入后尘。”石某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深深忏悔。根据石某栋的犯罪事实及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合议庭经合议后 ...
未登录访客您好,请登录之后查看全文...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