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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令五申,严禁烧荒!但为图省事,仍有人铤而走险!21日,洋港镇下畈村村民柯某连因烧荒造林引发山火,被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attach#]147835[/#attach#] 20日,下畈村村民柯某连吃过午饭后,来到罗锅山山场,计划将地上的荒草烧除之后整地栽油茶。他将自己事先砍倒的荒草归堆后,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荒草。荒草在燃烧过程中,突然起了一阵风,引燃旁边的荒草,引发了森林火灾,造成有林地过火面积100余亩。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柯某连后悔不己。 县森林公安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在防火戒严期(从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4月30日)内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县森林公安局机关将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保持火灾严打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进入春季,气候日益干燥,上山祭祖的清明节也即将来临,森林防火的警钟再次敲响!小编为大家奉上森林防火应急科普知识,请各位小伙伴收好,引发森林火灾的三大要素: 火源(火柴、打火机等) 危险天气(高温、大风等) 森林可燃物(干枯的草木)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不要将火源带进林区,生活在林区的农牧民们,也要时常关注火险等级,防患于未“燃”。森林防火期内,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吸烟、烧纸、烧香、生火取暖、野炊、烧烤、使用火把照明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电网狩猎、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上山时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者燃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减少引起森林火灾的机会。同时切勿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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