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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刷抖音”已成了当下不少人的生活习惯,但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个人的言行举止同样受到法律约束。近日,大冶男子黄某明在抖音上发布辱骂他人视频,目前,黄某明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11月22日,黄某明(男,1964年生,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辱骂大冶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经警方调查,得知黄某明因与他人合同纠纷,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决后执行困难,黄某明心生不满,便在抖音APP上发布辱骂法官视频。经民警与黄某明联系,其当天删除了此视频,11月26日,黄某明来到罗家桥派出所主动投案,并对其在抖音平台发布辱骂他人视频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黄某明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发布此类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黄某明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文明上网、理性表达,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来源:大冶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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