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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0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生云来到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结合该院此前在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刑罚执行与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衔接。 郭生云介绍,今年3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的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该市居民程某在2017年12月被公安机关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后,不到一年,又被作出同样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肯定有问题!公安机关第一次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很可能没有执行。”该院立即启动监督,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安机关核查情况。 原来,公安机关第一次对程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后,将其送往外地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但是,由于程某患有高血压三级,且右手残疾,根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不予收治,并出具了书面证明。在返回黄石路上,程某称身体不适需要自行就医,陪同的民警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告知他第二天前往派出所办理社区戒毒手续。可是,自行就医的程某从此失去了消息,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就此落空。 “强制隔离戒毒所作出不予收治的证明后,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依据《戒毒条例》及时变更戒毒措施,作出社区戒毒决定,并履行文书送达和通知义务。”郭生云介绍,相关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2018年10月,程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程某再次因吸食毒品被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同年12月,因程某犯盗窃罪,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2019年2月,程某刑满释放。 “此时,衔接环节再次出了问题。”郭生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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