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务中心主要为执行团队完成事务性工作,负责执行立案、材料转交、事项查询、执行接待、现场答疑等事项,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化和集约化。该《规定》内容一共八条,是该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模式》部分功能的延伸和补充。
该中心的设立更加细化了执行案件的分工,有效地解决“不知道案件承办法官是谁、执行法官联系不上、案件进度不了解”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
不仅如此,执行事务中心还设立了专门的执行接待室,对外公布接访值班表,执行法官轮流接待,方便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详细沟通交流、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执行案件信访当事人提出的可以当面答复的信访事项,执行信访窗口给予现场答复并将处理结果登记备案。对于涉及具体执行人员的信访事项,由执行团队安排专人办理回复。
具体来说,变“幕后”为“台前”,变“被动”为“主动”,变“分散”为“集中”。
该中心的设立,缩短了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距离。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进一步理解法院执行工作,逐步降低信访量。将执行事务性工作集中在中心办理,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通办”的司法服务,同时减轻执行案件承办人的工作负担。
据了解,执行事务中心成立后,执行信访案件大幅度减少,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32.98天,执行案件多项质效指标排名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