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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黄石大冶湖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根据工作需要,经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招聘岗位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4.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 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审查的;2. 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 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4. 有国家法定考试不良诚信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 现役军人或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6.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 有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02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一)招商引资岗位3名经济学类、法学类、机械类、材料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具备招商引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二)产业投资岗位1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产业投资、产业基金管理工作经验,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三)工程造价审计岗位2名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审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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