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有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走创新发展道路,是实现科技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政府国资委以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黄石功能区建设为抓手,以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为目标,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优、创新活力动力足的创新型企业。
坚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让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进一步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力度,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把科技创新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发动机”和“助推器”。与此同时,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建立健全激励创新机制。近年来,相继修订并印发了《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黄石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创新发展的考核力度,将企业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于科研成果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年度考核给予适当加分,在任期激励中对于科技创新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在工资总额管理方面,引导企业的内部分配向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科技人才倾斜,对聘用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明确可探索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薪酬分配制度,对企业引进急需的技术研发人才,可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申报。 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主动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积极在市属企业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积极与央企、民企和外企合作,充分利用其强大的市场、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撑,有效提高本地产业质量。支持市属企业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共同探索在市属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加大对市属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的支持力度。 聚力做强科技创新引擎。积极打造光谷科创大走廊传动轴,通过科技创新反哺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武汉、上海、深圳离岸中心运营合作机制,积极谋划建设北京离岸中心,发展“飞地经济”。进一步加强与黄石科技城建设深度对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每年孵化20家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累计新增招引100家企业,累计引进100名科技型人才。支持在黄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新增2家。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力度,以资本驱动创新,吸引更多优势科技型企业落户黄石,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市政府国资委)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