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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量] 大冶市林长制办公室告示

发表于 2025-1-16 15:23:53 | 查看: 15885| 回复: 0| 来自湖北
摘要: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是我市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内,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林缘1000米范围内不烧田埂草、茅草和烧荒。在林内不吸烟、不烧火取暖、不打火把、不燃放鞭炮、不烧香祭祀。在林内不烧火驱蜂赶兽、不炼山造林。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处以2000元—20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处以2000元—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冶市林长制办公室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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