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各位,我们预感今天的文章也活不长,所以简短些,老实讲,我们看了这个事情之后也没心情写太多。和我们料想的差不多,并没有对整个事情进行否认,只说是有“虚假信息”,但是到底是哪部分虚假并没有详细说明。至于爆料出来的很多音视频是否伪造,来源是哪里没有说明。很多网友都认为这个应该拘留,不拘留仅道歉有“收钱办事”的嫌疑。其实关于演唱会,很多内部人士给我们很多爆料,远比目前爆出来的更加惊人,而且水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深,具体不多说了。今天的主题是昨天有很多网友让我们写的这个事情,相当惊人!事情不是最新发生的,2024年3月8日,在公司门口,陈某某被丈夫杨某东强行拉上车,“从佛山被带至东莞”。在车上,因离婚问题,二人发生争吵和打斗,杨某东用砖头拍打陈某某的头部。陈某某下车求救,杨某东先后三次开车撞击她。之后,杨某某捅刺陈某某的颈部、胸腹部和四肢等处多刀,致陈某某死亡。陈某某的妹妹陈婷(化名)透露,尸检报告显示,陈某某被捅杀很多刀。今年2月,此案一审在东莞中院开庭审理。东莞中院审理表示,杨某东在被害人欲与其离婚,挽回不成即在网上购买刀具,并搜索如何杀人及如何脱责,案发时携带刀具找到被害人,作案过程中先是用砖头砸被害人头部,后驾车连撞被害人三次,并在被害人逃跑至废品收购站沙发处无逃跑及反击可能时,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及颈项部多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论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杨某东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据此,今年7月30日,东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民事赔偿陈某某家属73382元。陈婷表示,据他们所知,一审判决后,杨某东未提出上诉。作为被害人家属,对于上述判决,他们无法接受,曾向东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却未成功。家属说是136刀,媒体报道里是136处伤口,86个刀伤:更指出同样的案例湛江直接判死刑,为何东莞给了死缓?我们把判决书里作案的具体再贴一下,简直是丧心病狂:我们也想说,这种畜生都能判死缓?大家觉得如何?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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