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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量] 事关法治建设!黄石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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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法治建设!黄石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表于 2026-1-9 19:26:00 来自 政能量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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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9日)

黄石市“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

和“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情况

新闻发布会

在黄石市文化传媒集团

三楼新闻发布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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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先全

介绍了

黄石市“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

和“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情况


“十四五”时期,是黄石市法治建设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蓝图,一体推进法治黄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圆满完成了规划部署的146项主要指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统领坚强有力,依法治市格局系统成型

我们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与督察等制度,有效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首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四个协调小组高效运转。五年来,推动实施了46个市级法治惠民惠企项目,其中2个入选全省十大优秀项目,法治为民的底色更加鲜亮。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黄石市法治建设交出亮眼答卷:成功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连续多年获评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二、良法善治精准务实,地方立法彰显特色

我们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截至2025年年底,黄石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5件、政府规章7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件。立法工作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特别是出台的全国首部地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相关经验获中央电视台报道;《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城市绿色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三、政府履职全面规范,法治政府实现跨越发展

我们以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政务服务高效便捷。在全省率先推行“一窗通办”改革,设立“跨域通办”专窗,“一件事”办件总量稳居全省前列。黄石市民之家高标准通过全国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业项目“承诺预办、先建后验”模式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二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以来完成市政府及其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808件,确保决策合法有效。三是行政执法规范文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形成139项市级免罚清单。创新建立“扫码入企”检查系统,探索“综合查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2023年—2025年市本级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24万余件,减免金额约4亿余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争议化解渠道畅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57个,覆盖所有乡镇。2021年以来,市级办结复议案件774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1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五是数字赋能智慧治理。作为全省“数公基”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验收。政务服务数字人“黄小政”、智能客服等应用上线,智慧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我们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诉讼服务更加高效。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建成53个科技法庭,“微法庭+速裁”办案模式在全省交流推广。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351个服务机构织密服务网,实现“城镇一刻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黄石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法律援助案由限制。三是社会治理根基夯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221个,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成功创建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率先在全省启动“无欠薪”城市创建,欠薪案件发生率下降28%。

五、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法治社会基础日益牢固

我们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方面,普法宣传润物无声。组建263人专业讲师团和2524人志愿者队伍,实现44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新开通全省首列“法治号”有轨电车,建成1个省级法治教育基地和22个省级示范点。另一方面,基层创新活力迸发。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西塞山区等地在执法监督、复议改革、矛盾调解等方面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六、权力监督严密有效,法治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我们坚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全覆盖,构建起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加健全。

“十四五”时期黄石法治建设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晶。展望“十五五”,黄石市“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重点围绕八方面推进:

一是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展现新担当,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法治督察;二是在提升立法质效上实现新突破,开展“小切口”立法,聚焦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及基层治理,做好立改废释与备案审查;三是在推进依法行政上迈上新台阶,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打造新优势,整治政府失信问题,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全力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模式,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推行“预防为主、注重服务”行政执法模式;五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司法配套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六是在法律服务供给上满足新需求,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律师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仲裁、公证专业水平;七是在深化基层治理上探索新路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八是在服务对外开放上构建新支撑,培育引进涉外法律机构,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

黄石市将以更高标准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用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与高效能治理,为黄石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十四五”期间,黄石市在重点领域立法方面明显提速,立法对改革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服务保障作用。请问黄石市在这些领域的立法工作中有哪些特色做法和突出亮点?

黄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蔡维:“十四五”期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服务中心,突出特色,贴近民生,出台7部地方性法规,为黄石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准立法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坚持做好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立法规划和年度的立法计划报请市委批准,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设计及时请示市委,法规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前报请市委同意,确保了地方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突出特色,服务发展大局。着眼黄石市高质量发展,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理念,科学分析立法需求,精准选择立法项目,确保用好用准有限的立法资源。直面矿冶城市和老工业城市的历史现实,出台我省市州首部《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和《黄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富有黄石特色的探索和实践上升到立法层面,讲好黄石“矿山”故事,解决排水与污水处理难题,夯实城市发展和安全根基。出台《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将海绵城市建设新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全过程,推动打造人水和谐、水城共融的生态宜居之城。

三是坚持民生导向,回应群众需求。始终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养犬和停车场等管理难题,制定《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回应群众需求,厚植民生底色,以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其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是全国首部适用全市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以来,已推动黄石市加装电梯1800多部,12万多居民告别“爬楼时代”,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黄石样本”。

四是坚持健全机制,夯实立法基础。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地方立法的制度建设,严把立法工作中的立项关、调研关、审议关和论证评估关,让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日益规范。建立了立法智库,成立了常委会法律咨询组、立法咨询专家库,推动湖北师范大学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建立了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为黄石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民意表达通道。坚持开门立法,借助于“线上小程序”“线下去现场”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吸纳民意、汇聚民智,让地方立法充满活力。

“十五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紧民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推动黄石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问题二:请问“十四五”期间,黄石市在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协调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曼丽:“十四五”期间,我们从健全体系、创新方式、强化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聚焦体系建设,夯实执法及监督工作根基。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进一步归并执法队伍、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工作机制,用改革成效提升执法质效。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监督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挂牌“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制定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厘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限。建立黄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会商机制、线索收集移送机制,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效能。一是推行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开发黄石市“扫码入企”系统,录入全市企业登记信息、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和1249条检查事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权限查看辖区内行政执法历史检查记录、检查频次、企业评价等数据,系统还能自动对多头检查、高频检查实时预警,严格规范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二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相继推行全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包容审慎行政执法、说理式执法等工作。创新推行“预防为主、注重服务”行政执法模式,20余家市直主要执法单位编制“预防为主”指导清单,涉及执法事项845项。推动执法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服务”转变。经统计,2023年—2025年市本级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24万余件,减免金额约4亿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协调监督刚性约束。一是强化监督办案力度。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综合监督。针对重点领域每年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办理监督案件、狠抓问题整改,收集、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二是聚焦重点开展整治。先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和完善一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问题三: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公正性高度关注。请问“十四五”期间,黄石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

黄石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翟新明:黄石市“十四五”时期围绕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构建“制度+科技+协同+队伍”四维体系,核心措施如下:

(一)筑牢制度防线,压实监督责任。一是建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动态研判、重大疑难案件督办会商、常态化案件评查等机制,引入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案件评查,以专家评审、交叉评查等措施倒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二是构建全链条监督制度体系,出台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归档全流程制度规范。三是建立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作,深化“府检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二)深化执法规范,严控权力边界。一是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二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公检法司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强化案件全流程管控,规范“四类案件”监管,推进庭审实质化运行。

(三)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质效。一是每年组织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切实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推动“两院”提升办案质效与公信力。三是建立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加强监督刚性。四是运用“大数据+网上督察”,搭建46个智能预警模型,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前瞻性。五是完善多元监督与考评追责体系,将评查结果、监督成效与绩效晋升挂钩,明确执法过错案件分级追责。

(四)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一是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模式,设立12个监督联系点,选聘19名社会监督员,畅通监督渠道。二是加强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推动代表委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常态化,办结建议提案满意率100%。三是强化内部审计、统计监督,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健全规章制度80余项。四是推进智慧执法司法监督,研发了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提升监督精准度。五是强化数字法律监督,自主研发38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余个模型在全国、全省推广。

问题四: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民法治素养紧密关联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权益保障。请问“十四五”期间,黄石市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能否结合实际案例作一些介绍?

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先全:“十四五”期间,黄石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实际需求,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市民生活与权益保障全过程,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渗透”的转变。现将主要举措与成效介绍如下:

一是聚焦机制完善,夯实普法依法治理根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路径,将普法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建立稳定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普法网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6支、成员263人;发展普法志愿者2524人;实现村(居)“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共培养3172名;选聘法治副校长380名,覆盖全市425所中小学校,为普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年均1.7万余名公职人员参与学法考法。推行领导干部述法、任前考法和旁听庭审制度,“法律进机关”活动覆盖119万余人次。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机制,法治副校长年均入校宣讲不少于4课时,创新“黄小法”微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法律进校园”活动覆盖339万余人次。市检察院“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联动106名法治副校长,开展“订单式”普法,围绕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举办活动60余场,覆盖1.8万余人;依托3个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普法百余场,覆盖超10万人次。在全省率先推行“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开展“千名干警进千企”活动,为重点民企实现免费“法治体检”全覆盖;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打造“法律夜市”“尊法守法·筑梦行动”等服务品牌。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繁荣发展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成省级示范点20处,开通3列“法治号”有轨电车专列,形成流动普法风景线。法治文艺演出、故事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形式已成为普法新模式,西塞山区法院青少年模拟法庭案例登上央视,阳新县“法治+非遗”采茶戏巡演、市公安局“萌娃警事夏令营”等活动深受欢迎。融合黄石矿冶文化与本地童谣,培育“黄小法”普法IP,形成“线上+线下”立体传播模式。线上开展主题直播57期,参与量超200万人次,相关视频全网播放量破千万;线下依托有轨电车、法治公园、大型文体项目等场景,让普法融入生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东楚晚报》每周三《法治》专版累计刊发200余期,电视栏目《法治视界》播出6季122期,形成“报网端微屏”联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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