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黄石市法治建设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蓝图,一体推进法治黄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圆满完成了规划部署的146项主要指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统领坚强有力,依法治市格局系统成型
我们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与督察等制度,有效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首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四个协调小组高效运转。五年来,推动实施了46个市级法治惠民惠企项目,其中2个入选全省十大优秀项目,法治为民的底色更加鲜亮。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黄石市法治建设交出亮眼答卷:成功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连续多年获评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二、良法善治精准务实,地方立法彰显特色
我们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截至2025年年底,黄石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5件、政府规章7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件。立法工作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特别是出台的全国首部地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相关经验获中央电视台报道;《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城市绿色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三、政府履职全面规范,法治政府实现跨越发展
我们以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政务服务高效便捷。在全省率先推行“一窗通办”改革,设立“跨域通办”专窗,“一件事”办件总量稳居全省前列。黄石市民之家高标准通过全国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业项目“承诺预办、先建后验”模式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二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以来完成市政府及其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808件,确保决策合法有效。三是行政执法规范文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形成139项市级免罚清单。创新建立“扫码入企”检查系统,探索“综合查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2023年—2025年市本级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24万余件,减免金额约4亿余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争议化解渠道畅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57个,覆盖所有乡镇。2021年以来,市级办结复议案件774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1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五是数字赋能智慧治理。作为全省“数公基”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验收。政务服务数字人“黄小政”、智能客服等应用上线,智慧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我们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诉讼服务更加高效。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建成53个科技法庭,“微法庭+速裁”办案模式在全省交流推广。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351个服务机构织密服务网,实现“城镇一刻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黄石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法律援助案由限制。三是社会治理根基夯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221个,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成功创建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率先在全省启动“无欠薪”城市创建,欠薪案件发生率下降28%。
五、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法治社会基础日益牢固
我们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方面,普法宣传润物无声。组建263人专业讲师团和2524人志愿者队伍,实现44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新开通全省首列“法治号”有轨电车,建成1个省级法治教育基地和22个省级示范点。另一方面,基层创新活力迸发。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西塞山区等地在执法监督、复议改革、矛盾调解等方面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六、权力监督严密有效,法治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我们坚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全覆盖,构建起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加健全。
“十四五”时期黄石法治建设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晶。展望“十五五”,黄石市“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重点围绕八方面推进:
一是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展现新担当,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法治督察;二是在提升立法质效上实现新突破,开展“小切口”立法,聚焦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及基层治理,做好立改废释与备案审查;三是在推进依法行政上迈上新台阶,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打造新优势,整治政府失信问题,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全力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模式,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推行“预防为主、注重服务”行政执法模式;五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司法配套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六是在法律服务供给上满足新需求,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律师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仲裁、公证专业水平;七是在深化基层治理上探索新路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八是在服务对外开放上构建新支撑,培育引进涉外法律机构,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
黄石市将以更高标准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用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与高效能治理,为黄石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