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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31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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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前几天写的宝可梦事件被官媒锤了: 不知道中国的宝可梦粉丝会有什么想法,是继续支撑呢?还是从此放弃?目前张雨绮完全没有任何发声,这个事情我们觉得悬了,且看后续吧。这个事情我们自己编辑们内部讨论的时候已经设想到了“就医”的可能性,但是其中有个细节我们没能想通,所以先搁置了这种可能性,没想到后续还真的使用了这个理由,但是最终通报里依然没有能解释这个细节我们也是没有想到的。相信我们的粉丝里开车的同学很多,我们请问一下,如果大家出车祸受伤之后是一个什么流程?起码先报警吧,不管是单车事故还是撞人撞物,报警总是需要的吧?然后如果受伤比较紧急的话要么自己打120,要么等待交警到场之后处理对吧,然后呢?我们当时内部编辑讨论的时候卡就卡在这里!如果现场受伤严重需要紧急送医,那么哪怕自己先去就医起码也是附近的医院对吧,绍兴也不是小地方,附近还是有医院急诊的,因为涉事地区是绍兴并非上海,可能大家对距离不了解,事发地柯桥古镇距离上海保底150公里以上啊同学们,如果是到上海市区的话190~200公里,开车急速飞驰起码也要接近2个小时左右,如果真的受伤严重,还耽误的起那么久?这就是我们昨天讨论下来卡壳的地方,因此我们暂时排除了这种可能性,万万没想到最终还真的是这种理由……但是后续金晨道歉了,道歉的文章里写的是什么?请大家自己看:我们昨天自己讨论的时候排除各种可能性的时候也是考虑到了这点,如果真的是受伤严重,哪怕绍兴这里没有能力马上处理,起码也要有个就医记录先行处置后在转移到上海进行进一步的手术,但是现实就是没有。事发地距离绍兴市最好的绍兴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绍兴医院)也就15公里左右,但是她却选择了直接回上海去处理。金晨po出了自己当时的受伤照片,看得出主要是口鼻出血。请大家注意,警方通报里写的不是“受轻微伤”,这个需要伤情鉴定,现在写的是“轻微受伤”,这个完全是两码事,我们不认为这个伤情可以让她马上离开现场去就医,哪怕是多等几分钟警察到场呢?换成普通人你试试看就这么走掉?明星不该在法律上高人一等享有特权当然,这个受伤我们以前科普过,警方的伤情定义和我们普罗大众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或许金晨觉得作为演员来说,脸面伤势大于一切,在大众朴素的认知里能让你自己迫不及待离开现场的一般只有危及生命的伤势,显然金晨并不是,不过这不是本文重点。重点在于骗保!这个事情官方之所以定性主要还是因为最终没有形成理赔,这个事情其实和昨天狗仔爆料的100%吻合啊。现在大家都知道没有理赔,没有走保险是事实,但是到底是怎么形成这个事实的?只有2种途径:1、自己压根就没有报保险,如果是这种的话一切ok,无责。2、如果像是狗仔爆料的,是保险公司查出来驾驶人是金晨最终导致没有走保险的,那么性质完全不一样了。在官方的通报里我们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官方通报里写的是“没有实际理赔”。到底是金晨方面没有去理赔,还是保险公司查出来有问题不让他们继续理赔,官方通报没有显示,这恰恰是大众关注的要点。而金晨的回应里恰恰打了官方的一个耳光,事实上金晨自己都承认了已经进入了理赔流程了,只不过后来撤销了。也就是说,这个“骗保”的动作其实已经形成了,只不过后续被保险公司戳穿之后没有成功而已。如果这种行为都不算是违法,那么我们就非常不理解了,举个例子,是否以后可以随随便便拿刀架在别人脖子上,只要最终没有下刀杀人就不算违法?按照我们的理解,只要非驾驶人去理赔了,本身就已经算是违法了。区别在于:1、保险公司查出来后中止,这个法律上叫犯罪未遂,应该依然给予惩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在保险公司没有查出来之前主动撤销,这个叫犯罪中止,可以不惩罚。而根据狗仔爆料的结果这个显然属于未遂,不知道为何官方没有写清楚。鉴于官方通报里并没有否认保险公司监控问题,金晨在回应里也没有提到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基本上可以认定狗仔爆料出来的事实可能确实存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要你不理赔,他们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然不追究,但是对于大众来说,法律的公信力不能被这么弄啊。在交通肇事过程中的“顶包”行为历来是违法的,这点毋庸置疑,和结果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顶包,2个人都应该进去蹲几天。这是之前的案例,和金晨的案例如出一辙。文章最后还给我们普法了,说这种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这个事情关键的关键还是在于最终金晨方面向保险理赔了,如果不理赔,金晨可以完全把黑锅扣在助理头上,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助理撒谎,但是你最终还是去理赔了,那你怎么还能把锅扣在助理头上?这个保单上的名字难道是助理?这也太扯了吧……这个事情其实是起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头,如果金晨这次可以安然脱身,那么以后其他人是否可以效仿?随意顶包?一些懂法的大V也都指出了这点,金晨不是没有骗保,是不成功后撤下了。很多网友说了自己经历的事情,只要人不在现场大概率算是逃逸了。他认为金晨应该担责,因为事故处理她不可能不知道助理在撒谎。不过我们在官方通报的最后看到了这个事情还在处理,希望能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可以看到这个事情现在还没最终处理完,我们还不能下定论,只能根据目前的处理进程提一点自己的想法。我们的文章不是在针对金晨,她个人和我们完全没有关系,我们对此类娱乐明星也完全不关心,至于网络热议的到底谁向狗仔爆料的我们也不关心。这个显然是内部人员爆料的,否则不可能知道那么多细节。有人猜测是保险行业内部人员?我们更关心的是法律公信力,如果明星违法不处罚,而普通人触一点就要处罚,那么损害的是公信力,这个远比金晨事件本身要严重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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