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今天还是杂事合集,积累了太多了,写掉一点是一点.先来一个开开胃: 大家感觉如何?网友们都傻了: 借着这个图片,再说下这个事情。 这个事情新闻稿写得过于简单,实际上非常狗血。网友整理:女方先认识了已婚的男人A,和A一直是情人关系。接着又认识了她的前男友B。前男友B为她租住了一套房子,并且在这个房子里面装了监控。这个监控就录到了女方和A发生关系的情况。之后双方分手,女方又找到了男人C,并和C结婚。在这之后,男人A的原配老婆,发现了A和女方的关系,就找到了女方的前男友B了解情况。B就拿出了女方和A在他租住的出租屋中约会的材料给了原配。原配把这些偷情的材料发给了女方现在的老公C,导致双方离婚。同时原配还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退回A给她的包养费用。法院也判了女方要把钱退回。同时女方也开始对原配发起反击。就原配发她偷情照片的事情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用行政处罚罚过原配和男友B了,但是女方还是不满意,就打官司再要原配给她道歉,并且要原配就破坏她婚姻给她道歉赔偿。就是她认为是原配给她老公C发了她的偷情照片,才导致C对她不信任,并最后婚姻破裂。这种就是属于典型的做小三做的特别嚣张的。但是司法上,原配发小三的偷情照片给小三的丈夫,确实是侵害了隐私,所以法院就要求删除,同时限制传播。要原配道歉这件事情,法院没支持。网友们啧啧称奇: 继续说一个司法事件,也引发了热议: 要知道,之前的规定是隐去其他的信息,从没要求过隐去法官名字和案号。 很多法官自己也很诧异: 因为法官名字和案号是公开真实性的 ...
未登录访客您好,请登录之后查看全文...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