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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房屋超过租赁期间,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发表于 2013-11-13 12:16:59 | 查看: 112091| 回复: 0| 来自浙江
       问:我在市内有两间房屋,是房改分给我,办了房屋产权证。上世纪90年代,租赁给一个洗浴城,租金每月400元,合同一年一签,自2009年签订合同,租赁期限一年后再没有续签合同,房屋仍为对方使用,我能要求对方退房吗?
       游佳政律师解答:超过租赁合同期限的房屋,承租方仍在使用,视为不定期租赁。如出租方提收回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要给对方预留腾退房屋的时间。如到时对方不退还房屋,可到法院起诉。
       游佳政律师提醒: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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