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所托管的区域以及大冶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阳新县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目前,我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大冶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阳新县为1250元,此次上调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近20%。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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