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22时许,保安镇居民卢女士(47岁)刷抖音时被拉入一个群,群里有人发“刷单返佣金信息”。
卢女士通过群里发的一个链接下载“xx国际”APP并注册登录,APP客服将其拉入一任务群,按照要求关注微信公众号赚了100多元钱,后在群里看到“做三单数据单可以领礼品”信息,对方让其在“xx国际”APP购买数据,卢某第一次转账998元,后对方通过银行卡返款返了1200元。
卢某开始第二次刷单,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后,对方称要再交税6万元,卢某意识被骗,被骗189056元。
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抖音、短信等渠道发布招聘广告、刷单返现等引流信息,利用受害人想在空余时间兼职挣钱的心理,诱使受害人添加诈骗分子微信。
期间,诈骗分子将被害人拉入刷单群,其他“群友”分享刷单兼职收益,晒付款截图,骗取受害人信任。等受害人放松警惕开始刷单后,再以交付押金、保证金、刷单任务连环单等方式引诱受害人投入更多资金,进一步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形式的网上兼职刷单,都在破坏正常网络购物秩序,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应坚决杜绝,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记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一旦涉及转账汇款务必提高警惕,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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