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黄石市交巡警支队对10名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曝光(第十二期),交警部门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开展“敲门行动”并通报违法市民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 姓名:黄某维 身份证号:420202195512****17 姓名:黄某锋 身份证号:420202198309****15 姓名:刘某新 身份证号:420202196303****15 姓名:石某 身份证号:420202195808****15 姓名:吴某卿 身份证号:420203195101****14 姓名:谢某和 身份证号:420700197108****76 姓名:叶某金 身份证号:420203198303****10 姓名:邹某伟 身份证号:421125198907****19 姓名:杜某惠 身份证号:420221197504****4X 姓名:汪某香 身份证号:420202195907****2X 1、黄某维 身份证号:420202195512****17 2、黄某锋 身份证号:420202198309****15 3、刘某新 身份证号:420202196303****15 4、石某 身份证号:420202195808****15 5、吴某卿 身份证号:420203195101****14 6、谢某和 身份证号:420700197108****76 7、叶某金 身份证号:420203198303****10 8、邹某伟 身份证号:421125198907****19 9、杜某惠 身份证号:420221197504****4X 10、汪某香 身份证号:420202195907****2X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更会将自己陷入危险之地,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市民一定要文明出行,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抱侥幸心理闯红灯,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