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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黄石市国资公司坚持“三化”“三变” 创新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发表于 2023-9-21 19:36:00 | 查看: 5602| 回复: 0| 来自湖北
市国资公司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和创新作用,持续深化国资国企纪检体制改革,全面开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崭新局面。

规范化设置,变“分散”为“集中”,力量更聚焦。改革前,公司各直属企业设置了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但力量散落各方、参差不齐、素质水平高低不一。公司党委充分借鉴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功经验,从直属企业选聘6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纪检干部,人事关系调入总公司,创新设立3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实行“1+1”模式,即1名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员,定向监督相关直属企业。这一创举,进一步整合了公司纪检力量,实现了公司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有力和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的底气更足,独立性和威慑力更强。

清单化明责,变“模糊”为“清晰”,责任更具体。改革前,公司少数纪检监察部门为合署办公,个别纪检干部为兼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不够聚焦。为彻底打通“三转”最后“一公里”,把纪检干部从日常琐事中剥离出来,在成立3个派出纪检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7大项工作职责”,突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紧盯直属企业“三重一大”、重点工作推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实现了工作职责“清单式”“具体化”,有效解决了以往纪检机构职能定位不准、执纪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

程序化履职,变“示范”为“规范”,执行更到位。改革前,采取抽调人员跟班学习方式,加大纪检干部能力培养。成立3个纪检组后,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了工作机制和履职程序,明确了纪检组可以通过列席直属企业重要会议、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查阅资料、指导开展廉洁教育、核查重点问题等方式,实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达到高效、正确履职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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