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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用长木板将缪某的脸部砸伤。”9月8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员程某,在治安调解书上写下这句话。伤人事件因室内执法引发。倪先生拍得一处房产,在进行室内改造装修时,收到“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倪先生不服,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未出炉时,施工在继续。8月18日,程某及其同事翻墙入室后,与民工缪某发生冲突。缪某面部被木板击中,致3处骨折。9月21日,程某回应上游新闻称,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现已调解结案:由街道办赔偿缪某14万元,程某自掏腰包付了3万元。“我一年的工资都赔进去了,还要处理我?我没被城管局处理。” ▲房主倪先生称,他改造装修房屋,被城管部门认定系违建,无法理解。图片来源/当事人供图室内改造装修,城管下达停止违建通知书2017年,黄石市民倪先生通过拍卖,取得青山湖小区一栋7层楼房一楼的产权。倪先生介绍,一楼高6.4米,面积739平方米。他计划将一楼分成10套房,并隔成两层,下层做门面出租,上层当储物间。今年6月初,倪先生请来民工缪某等人改造装修。6月4日,他收到“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达的22号通知书上载明:经查,你于6月4日在青湖社区老自行车宿舍,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物行为,违返《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全面停止违法建设,接受处理。倪先生认为,室内装修改造违规与否,归黄石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管理,不归城管部门管。8月3日,他向黄石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复议。8月13日,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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