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大家请注意视频中车主。
2021年3月23日06时59分,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驾驶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头戴红色头盔(红黑挡泥布)在金山大道王太还建点公交车站路段撞倒一名老人后,起身准备逃跑结果又带倒一名路人(视频1的1分20秒),之后往金山大道紫鑫路方向逃逸。
被撞老人目前处于骨折状态仍在医院治疗,第二次被带倒的路人并无大碍。如果您有相关线索,请提供给交巡警开发区·铁山区大队,联系电话:6350970。
情节轻微的,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致人重伤、死亡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而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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