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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释放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近日,阳新县纪委通报了该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案例如下:一、阳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衍良在培训期间改变学习计划,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11月,何衍良带队组织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到东北师范大学参加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学习计划,将原定6天的培训日程缩减为5天,组织部分参训人员自费在长白山风景区游玩一天。2020年4月,何衍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阳新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兼县棉花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曹中新违规列支招待费和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9年5月,曹中新在县棉花公司在未经营棉花业务、无工作联系函等报账手续的情况下签字审核,违规列支招待费共计14.8万元。2013年至2018年,县棉花公司以职务津贴、通讯补贴、传统节日补助、降温费、烤火费、维稳值班补助、节假日值班补助、工会福利补贴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8.1万元。2020年6月,曹中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三、阳新县水政监察大队干部王贤光、张伟、贾希桂、县河湖长制工作股干部吴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期间,王贤光、张伟、贾希桂、吴昊等人多次接受富池镇黄沙公司安排的宴请。2017年12月,黄沙公司为王贤光、张伟、贾希桂、吴昊等人支付在餐馆就餐费用2万元。此外,王贤光、张伟、贾希桂、吴昊等人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王贤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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