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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征收金山店镇向阳村集体农用地1.0753公顷(含耕地0.9885公顷)。征收灵乡镇曹铺村集体农用地12.9685公顷(无耕地)。同意将汪仁镇四连山村、王叶村集体农用地2.7404公顷(含耕地2.46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5139公顷;同意使用你市老刘韦路国有建设用地0.255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5095公顷。征收金山街道办事处四棵村集体农用地1.3523公顷(含耕地0.513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53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055公顷。征收金山街办四棵村、汪仁镇百花村集体农用地1.8572公顷(含耕地1.7656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766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1338公顷。征收汪仁镇王叶村、四连山村、大塘村、竹林湾村集体农用地1.6248公顷(无耕地) 、未利用地2.6067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2.5785公顷;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376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8476公顷。征收汪仁镇王贵村集体农用地0.3180公顷(含耕地0.3178公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989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169公顷。征收汪仁镇大塘村、王贵村、枯树咀村集体农用地14.9257公顷(含耕地13.2809公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13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9390公顷。以上征地皆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以上批次用地经批准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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