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钟声已敲响 大家的脑海里是不是呈现了 烟花齐放、鞭炮齐鸣的景象 烟花绚烂夺目 但这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 还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每年因为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 也屡见不鲜 2022年1月28日,湖南长沙的8岁男童的手被烟花炸烂。男童父亲称,当时大人们在吃喜酒,男童捡了一个烟花燃放不慎炸伤,满手都是血。医生称男孩送来时骨头都被炸外露了,医院给孩子做了皮瓣手术后包扎,此后手的活动可能会受影响。
2022年4月20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南关村原通辽市乾坤烟花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部分库房、临街店铺受损,1人死亡。
2022年6月2日,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丹寺路南沟口山林发生森林火灾,经调查,本起森林火灾系杜某在丹寺路南沟口燃放烟花引起,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3.75亩,杜某的行为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二项之规定,杜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 每年因青少年儿童 在窨井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事故 也不胜枚举 划重点: 城市下水道里多是生活污水,其中存在大量有机物的代谢,会产生甲烷(沼气)、硫化氢、氨气等可燃性气体。这些气体在遇到明火和空气时,极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特别在城市下水道这种长期废弃密封的井体内,爆炸的威力会更大。 除了窨井、下水道,还有粪池、沼气池等地方需要注意。这些地方同样会产生可燃气体,一旦遇到明火,也会有不小的爆炸威力。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一定要通过有销售许可的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 此外,烟花爆竹不是想卖就能卖,切勿以身试法。 最近就有一位女子因这事受处罚。
近日,黄石大王派出所联合大王镇安监办在对辖区烟花爆竹等爆炸危险物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某村村民柯某(女,54岁)在自家小卖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进一步排查时,民警发现原来柯某摆在小卖铺的烟花爆竹只是冰山一角,其在二楼卧室内靠墙堆放着满满当当的烟花爆竹,柯某每天与这些易燃易爆物“共处一室”,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民警现场清点,柯某非法储存烟花57箱、彩花雷5箱、闪光雷9箱、轰天雷1件,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品。经讯问,柯某对自己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和收缴,并移交镇安监办。 最终,柯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大王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物、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我国部分地区继续实行“有限开禁”,但有些地方还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大家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做到文明燃放。 ∆ 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 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 ∆ 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 ∆ 一般采用烟或者香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 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 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容易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