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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10日,黄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增总量、扩规模、提质效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措施》覆盖面广,包含民营经济发展的14个重点领域,涉及贯彻落实的34个市直部门。《措施》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省级政策已明确以及市级政策已明确配套的,在正文中予以写明并规范表述,以便企业掌握。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措施》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科技项目攻关、参与建设国家或省级研发创新平台,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的,协助申报省级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奖励。延续我市“个转企”、进规进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奖励政策。加快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以软硬件开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化发展,积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上云,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互联网民营企业落户黄石,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创新多渠道金融支持《措施》提出,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缓解民营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设立市级1亿元中小微企业应急循环资金,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增加配套循环资金,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纳入银行续贷支持。创新多渠道金融支持。推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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