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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1.大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军强醉驾问题。2022年11月12日0时,刘军强与同事聚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大冶市湖滨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样本酒精含量为119.03mg/100ml。2023年3月24日,刘军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金山店镇党委副书记董荷英醉驾问题。2022年12月31日16时,董荷英与同事聚餐饮酒后,驾车从金山店镇前往刘仁八镇,在316国道陈贵镇枫树铺路段逆向行驶时与他人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经检测,其血液样本酒精含量为123.93mg/100ml。2023年1月11日,大冶市纪委监委对董荷英立案审查调查。3.金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刘建元醉驾问题。2021年9月9日20时,刘建元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回家,途经还地桥镇育才路与富民街十字路口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经检测,其血液样本酒精含量为298.68mg/100ml。2022年1月27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刘建元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8月4日,刘建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茗山乡子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金绪勇醉驾问题。2022年5月31日21时,金绪勇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茗山乡子禹村细金云湾路口时,因会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经检测,其血液样本酒精含量为164.30mg/100ml。2022年8月31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金绪勇拘役一个月十二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2年10月13日,金绪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于同年11月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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