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单元划定原则,着重体现供需平衡性、设施完备性、实施可行性。为此,《规划》提出,将黄石市现状124个社区归并为101个完整社区实施单元,其中84个完整社区实施单元为原社区;另外40个原社区根据设施的供需平衡原则归并为17个完整社区实施单元,到2030年我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争取提高到60%以上。
我市将完整社区单元划分为新城社区、旧城社区、旧厂社区和旧村社区,完整社区实施单元建设标准,分门别类实施有效扩容提质、高品质养老、优质医疗服务、社区商业服务供给、海绵设施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构建宜居生态网络空间、发展“智慧物业”、增设停车及充电设施、加强立面改造、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实施道路修补和增加无障碍设施等提升工程,进一步满足居民需求。
黄石完整社区建设将实施分期建设与近期行动,具体包含基础保障计划、品质提升计划、分期实施计划等。基础保障计划重点实施老幼设施专项增补行动、 社区微改造行动、 老旧社区改造行动等,将全面建设老年服务站、优化增补幼儿园、弹性供给托儿所、推进社区惠民停车、分区布点社区充电桩、提质共享社区绿地、改造提升市政环境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品质提升计划通过建设全市一体化社区治理信息基础平台、社区开展智慧化改造、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等手段,营造“终身教育、大众创新、艺术风雅”三大场景,打造智慧样板、治理样板、活力样板社区。
我市完整社区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分类增补、全面覆盖”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四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