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文档:(1)个人简历;(2)业绩成果证明扫描件;(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4)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学院”的格式标注,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学院邮箱(附件1),或直接发送至学校人事处人才招聘专用邮箱:hsdzp@hbnu.edu.cn。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学校人事处联合应聘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业绩成果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考核前对初审合格者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3.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应聘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应聘学院确定。面试考核环节包括教学能力展示、综合能力考察、个人综合答辩三个环节,由面试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教育教学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发展潜力及工作规划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4.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费用自理。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完成。
(3)考察。学校人事处和应聘学院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公示及备案
(1)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6.聘用
(1)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时,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