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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半年前遭遇重大交通事故,长期治疗已花费高额费用,如今无力承担后期诊疗开销。听说部分城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想咨询黄石是否有相关政策?若符合条件,提取对象、额度限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委托他人代办是否可行? 职工因重大交通事故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按对应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交通事故,且个人承担的费用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可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财产损失总额。 除了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还需要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联合出具的事故证明、职工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如医疗费票据、财产损失单据等)。 在黄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家庭互助提取,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以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为限,每年可提取1次。 此类提取,除了基本所需材料,还需要提供所患疾病的相关证明(如: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等)、职工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若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为非配偶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委托公证书。 如有疑问,可拨打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0714-12329,或前往各业务网点现场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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