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英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现场察看了锁前港岸线和水体治理、青山湖一号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长江黄石港段饮用水源地整治和保护等,并现场听取了区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分局等单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对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加大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等意见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也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为保护长江、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检查组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二是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问题短板整改,推动法律各项规定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全面推动全区上下共同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是要加大法律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共同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区政府副区长周邦松参加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