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搜索
发新帖

4964

积分

好友

主题

[投稿] 男子拒不支付抚养费,法官温情调解促执结

发表于 2020-11-10 15:42:02 | 查看: 38516| 回复: 0| 来自湖北
摘要:6年前,张某(女)与李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领证结婚。起初双方感情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情日渐消退。2018年初张某怀孕之后,双方因居住意见不同,各不让步,女方负气回娘家后,双方分居至今。2018年11月,张某诞下一子张某某,并由其独自抚养。2019年10月,张某以张某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张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张某某的抚养费。李某以其与张某尚未离婚,双方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子女抚养费用的分担问题为由提出抗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抚养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在需要时要求支付抚养费,张某某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于法有据。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从当月起需每月定期向婚生子张某某支付抚养费800元。之后张某一直联系李某,让其履行抚养费义务,但李某都充耳不闻,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具体案情后,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督促其及时给付拖欠的抚养费,但李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配合。为了让李某尽快履行义务,依法保障其婚生子张某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再次打电话给李某,陈明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的利害关系。李某迫于法律威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即向法官说:“法官,我知道自己不对,拖欠的抚养费,我这两天就来法院把钱付出去。” 11月3日下午,李某来到该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人张 ...
未登录访客您好,请登录之后查看全文...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QQ|小黑屋|在黄石 ( 鄂ICP备12002244号-6|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105号 )

GMT+8, 2026-8-7 21:19 , Processed in 0.575625 second(s), 4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