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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根据黄石市2022年第1号政府令
2022年7月1日起
《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届时,违反相关规定的
拒不改正的
对个人可处
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可处
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
负有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
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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