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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维护业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新房空置物业费计收行为,预防物业收费纠纷。11月9日,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关于城区新房空置期间物业费计收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为维护业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新房空置物业费计收行为,预防物业收费纠纷,进一步落实《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拟定《关于城区新房空置期间物业费计收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就该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直接登录黄石住建网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联系地址:下陆区广州路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4号楼107室联系人:刘星联系电话:0714-6355186联系电子邮箱:szjuwyb@163.com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9日关于城区新房空置期间物业费计收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维护业主、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新房空置物业费收取行为,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房空置期间起始时间计算物业达到交付条件后,以新建房屋建设单位交房通知确定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新房空置期间;如业主在收房期限届满日前收房,按收房之日开始计算新房空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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