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2 年,徐某等 7人在韩某承包的的工地做工,约定工资按日计算。经结算,韩某拖欠徐某等人工资二十余万元,并出具多份欠条。后徐某等 7人多次催讨无果,向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申诉,要求韩某支付工资,经劳动监察支队调解未果,徐某等 7人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区检察院在收到材料后,决定支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区检察院向西塞山区法院立案庭递交了支持起诉书,同时联系该院行政庭及时介入执法监督,以期更为高效、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立案、速裁团队负责人陈俊和行政庭庭长黄倩倩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启动“法院+检察院+劳动监察支队+N”劳动争议诉前调解机制来处理该批案件。该模式目的在于一是发挥检察机关支持民事诉讼的能动性,保障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发挥人民法院指导帮助行政执法的驱动性,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欠薪救济保障法定职能;三是简化程序,效果最大化,帮助农民工走绿色通道快速要回工资,降低诉讼成本。
收案后,该院立即与区检察院、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成联调队伍,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充分释法明理,逐步消弹双方分歧。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韩某当场支付其中两名工人胡某和谢某工资共15500 元,胡某和谢某当场撤诉;另 5 名工人与韩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按期还款,法官也及时对双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这场持续了一年多涉及 7名农民工的“追薪”之路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