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新闻发布会。
会上,黄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敬涛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黄石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77782件,审结71967件,市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在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考核评价中位列第一,10余起案件入选省级以上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多次在省市交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以“审判之力”破解涉企难题,擦亮营商名片。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平等保护,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平等保护法治屏障。在全省率先建立涉企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对涉案企业人员变更非羁押强制措施33人,判处非监禁刑12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74件668人、职务侵占案件20件33人。维护公正透明市场规则。加强商事审判,共受理涉企商事案件39888件,审结39808件。依法审结涉企合同纠纷36999件,引导企业增强契约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妥善处理股权转让、股东出资等涉公司法纠纷2123件,推动公司治理法治化运行。审结金融纠纷22624件,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打造廉洁诚信政务环境。开展同堂培训41次,组织庭审观摩27次,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建成6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行政诉讼收案同比下降7.21%。发布《2024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服务科技创新十条举措,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73件。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1+N”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新格局。完善救治退出市场机制。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44件,化解债务73.26亿元,盘活资产20.75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158人、购房户1186名。探索“执破融合”机制,移送“执转破”案件12件,促进5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二是以“公正之盾”夯实发展根基,厚植营商沃土。全市法院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更新理念“明方向”。坚持“纠纷到我为止”,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对抗,实现案结事了。积极推行群体诉讼“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预防一类”的良好效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用“活封活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影响。激活机制“动力阀”。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涉企小额合同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周期压减至30天内;重大商事争议由专业合议庭审理。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两起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跑出审判“加速度”。实现立案“一网通办”,70%以上涉企案件“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健全审限预警制度,全程监控审理流程;涉企执行案件3日内启动网络查控、15日内完成首次财产处置。强化智慧法院应用,电子卷宗生成率100%,电子送达率超99%,涉企案件平均用时减少10.03天。守牢质量“生命线”。设立商事审判团队,集中审理股权转让、企业破产、知识产权等案件,提升专业化水平。做实对下指导,出台《对下业务指导办法》,加强发回、改判案件的判前沟通和判后跟踪,实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法官业务能力,全市法院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28%,上诉率同比下降7.99%。将阅核管理融入案件办理的衔接节点,制定《阅核工作办法》,发挥院庭长把关纠错作用,从源头防范案件瑕疵。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将2023年以来涉企案件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对25起问题案件责任人追责问责,推动办案质效和司法作风双提升。破解执行“硬骨头”。执结涉企案件15963件,执行到位金额21.71亿元。开展“荆楚雷霆”涉企执行行动105场次,拘传2030人次,拘留618人次,腾退81场次,移送拒执罪18人次。开展执行直播活动,累计上百万人次在线观看,以公开促公正。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终本结案标准,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终本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规范。针对重大涉执信访、长期未结案件,积极开展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根治消极执行顽疾,办理提级执行案件45件,交叉执行案件630件。依法开展信用修复322例,助力企业重返市场。 三是以“服务之暖”回应企业关切,激活营商春水。全市法院坚持主动作为,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深化“小切口”改革创新。9项改革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大冶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构建科学精准的调裁对接、案件流转机制,形成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的“大冶模式”。黄石港区法院通过四级分流、支付令+诉讼费缓交等多种方式,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西塞山区法院以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助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等为切入点,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解纷体系。与30余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调解化解涉企纠纷20000余件。大冶法院依托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促成6省12家法院16起关联纠纷全部调解,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并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累计走访企业7000余家,收集并整改意见建议100余条。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260余场次,印制手册10000余份,发布典型案例200余例,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坚持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考验干部、培养人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比赛、“有知有行‘星’训营”等岗位练兵。建立涉企审判人才库,通过跨部门轮岗培养复合型审判人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黄石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随后,黄石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闻国忠发布了8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涵盖 民事、刑事、执行、破产 等领域,集中体现了法院在保护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护航新质生产力方面的司法导向。 本次发布的“锦江之星”诉锦江宾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典型案例,是从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各类涉企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涉及民事、刑事、执行、破产各个领域,充分体现黄石法院保护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护航新质生产力的决心和鲜明态度。总体而言,上述典型案例具有如下4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权益平等保护,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在审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案件中,我们始终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既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保障善意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例如在“锦江之星”商标侵权案中,认定锦江宾馆使用“锦江”标识早于商标注册日,且持续诚信经营,依法不构成侵权,保护了本土老字号企业的生存空间,体现了对历史形成的市场秩序的尊重。 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以柔性司法助力企业纾困。面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避免“一执了之”,而是通过“活查封”“预惩戒”“执行和解”等方式,为企业争取复苏机会。如在黄石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法院通过分批履行、暂缓失信等措施,促成28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在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与大冶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创新“期转现”方式处理查封房产,既保障债权实现,又避免超标的查封影响企业经营。 三、深化破产审判改革,推动企业重生与资源盘活。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功能,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引入战略投资、优化资产处置、畅通退出渠道。如金湾实业与金湾酒店合并重整案中,法院通过实质合并重整化解债务4.75亿元,盘活土地23万平方米;在黄石纺机破产重整案中,仅用一年时间就将闲置厂房转型为10亿级科技园;在旺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通过“执破融合”模式化解7亿债务危机,保障400余名职工就业。 四、强化善意文明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在审判执行中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精准研判司法措施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如在某物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企业整改情况和社会贡献,依法适用缓刑,18天内结案,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在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大冶某生化科技公司借款纠纷执行案中,法院精准调度、多方联动,7小时腾退6万多平方米厂房,确保招商企业顺利进驻,展现司法效率与温度。 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黄石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作为、机制创新和司法担当,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黄石经验”。 4个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执行工作一直都是广大企业较为关注的法院工作之一,执行难对于企业权益的影响往往也更为直接。请问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涉企执行情况怎样?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18341件,结案15963件,执行到位金额21.71亿元。开展“荆楚雷霆”涉企执行行动105场次,累计拘传2030人次、拘留618人次、强制腾退81场次。开展涉企信用修复322件。通过“执转破”批量化解307件,及时出清“僵尸企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进一步推动“荆楚雷霆”涉企执行行动的常态化、专业化,持续提升执法过程中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以最短时间、最优措施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对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企债务案件提级中院集中执行,积极运用交叉执行、强制检索等措施实现涉企类案集中执行,打破地域壁垒。加速案款发放,大力整治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深化“执破融合”机制,精准识别帮扶拥有特殊资产、核心技术等“软实力”企业重整救治,全面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二是突出善意文明,切实保主体激活力。深化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实质运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等柔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经济主体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合理采取执行措施保障企业发展,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或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等执行和解方式。优化失信预警守信激励机制,缩短信用修复审查时间,及时完成企业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诚”风破浪再启航。 三是纠治突出问题,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规范执行流程管理,严格规范财产处置、案款管理、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以更严监管解决执行“失范”。进一步优化畅通企业反映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的渠道,深化院局庭长对重大疑难涉企案件包保机制,促进矛盾实质化解,解开企业家“心结”。健全涉企终本案件专门团队管理模式,严格终本结案标准,优化恢复执行快核快审流程。持续纠治涉企执法中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追责问责,通过直面问题、及时纠错,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对法治的信心。 下一步,我们将对涉企执行工作思想再解放、观念再转变,穷尽手段措施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我们将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措施运用,盘活释放闲置资产,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黄石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司法执行服务和保障。
请问黄石法院在服务高新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石法院以保障区域创新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丰富拓展多元化解渠道,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深化专业化审判与巡回审判机制,提升纠纷化解实效。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类型新颖的特点,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效能,运用现场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普法效果。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的指导,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近三年,黄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下降了近四成,调撤率上升了近三成,近七成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得以化解。 二、构建“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体系,发挥数字治理效能。为打破数据壁垒、提升协同效率,黄石法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实现信息共享与程序衔接。今年,大冶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建立“行政+司法”协同机制,选派专业调解员常驻法院,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已成功调解155起案件,实现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三、完善服务保障创新,构建多元共治大保护格局。积极回应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做实本院出台的“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十条措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增强对高新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整合行政、司法、社会调解等多方力量,构建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大冶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创造全国知识产权同类型纠纷一次性“打包调解”先例,一揽子化解跨6省10市的16起纠纷,该案例获《光明日报》、法治网等媒体报道,并入选全国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既节约了当事人解纷成本,也维护了企业声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前,我市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请问黄石两级法院如何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制度功能,为企业涅槃重生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省法院出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方案》要求,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助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黄石中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进一步要求,灵活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企业优胜劣汰。近年来,黄石法院共帮助9家中小微企业“涅槃重生”,在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制度功能方面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强化分类识别。黄石法院深入了解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程序纾难解困。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债务人企业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释明引导当事人通过执行转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发现债务人企业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指导管理人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和解程序。 拓展重整方式。综合运用债务展期清偿、减免、债转股、引入投资人等多种方式,盘活债务人现有资源,促进企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市场化资源配置,赋能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化解困境。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参与融资,帮助石开公司债权人中强包装公司融资1860万元,收购石开工艺,让承载和传播灿烂青铜文化的石开工艺重新复活。 鼓励破产和解。对于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负债较小的中小微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进行挽救,发挥破产和解程序流程简、成本低的功能优势,快速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鲤泥湖矿业公司和解案中引入资金1个亿,促成247家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让民营企业“起死回生”,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信用重塑。为重塑企业信用主体形象,帮助重整企业尽快重生,最大限度维护企业营运价值。联合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出台《黄石市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试行)》,为数据互联互通、信用修复、职工社保、权属登记等12项事项开启“绿色通道”。旺成公司重整案中,各部门通力合作,依法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及信用修复,解除银行抵押登记,动态跟踪职工安置、税费优惠等事项,为旺成公司蝶变重生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关注到法院在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多项创新举措。请问市法院如何通过行政审判助力诚信政府建设、降低企业成本以及提升诉讼便利度? 黄石中院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团队负责人 南又春: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将行政审判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2023年以来,审理各类一、二审涉企行政诉讼案件534件,妥善化解一批涉企行政争议。 强化司法监督方面,两级法院坚持将推动政府诚信施政、践诺履约作为行政审判重要职责。通过审理行政案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同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审理涉企行政协议违约案,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担责。搭建“1+3+N”府院联动平台,建立涉企行政争议通报与协同化解机制,审前、审中及时发风险提示函促纠错协商。近三年审结涉企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0件,经协调行政机关主动履责或达成和解,以调解或撤诉结案150件,占比28.09%,高于全省法院均值10个百分点,维护政府公信力,让企业放心投资经营。 规范行政执法方面,严格审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杜绝“小过重罚”,营造宽松有序经营环境。如审理某社区超市处罚案,审查是否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原则,裁定不准予执行,促使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为小微经营主体减负近十万元。针对共性问题,向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发41份司法建议,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机关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并修订执法指引。2023年以来,审结的涉行政处罚类案件中,因处罚幅度明显不当而被判决变更撤销的案件占比不到2%,呈下降趋势,“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成执法共识。 优化诉讼机制方面,打造高效便捷涉企行政纠纷解决渠道,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审查、快速立案、专门标识”机制,配备标准化《立案材料清单》,创新推行“容缺受理”制,允许非核心材料缺失的申请先行立案并规定时限补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设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推行诉讼费用线上缴纳、电子发票在线生成、主动退费等智能化服务。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协调机制,强化多元解纷,推动涉企纠纷优先适用调解。今年以来,促成49件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避免企业陷入漫长维权周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持续深化行政审判机制创新,强化司法监督,拓展便民利企举措,让司法预期更稳、维权成本更低、营商环境更优,为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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