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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国安来电,请您配合》的提醒什么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会通知公民配合调查?如何正确应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要求?国安来电 依法执法问询情况。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经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可以向有关个人和组织问询有关情况。根据需要,经国家安全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可以出具问询通知书。问询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被问询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者被问询人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必要时,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或者当场通知被问询人到国家安全机关接受问询。询问证人。国家安全机关因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需要,可以询问证人。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必要时,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到国家安全机关提供证言。配合调查 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发展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国家安全机关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电话背后,其实是隐蔽战线针锋相对的激烈对抗。面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要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约见后也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取证。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相关案件情况、收集涉案证据时,有关个人和组织应当如实提供,并依法保守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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