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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湖大道实行“机非分离”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通行条件实际,决定自2025年02月01日起在市城区金湖大道实行“机非分离”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实行时间:自2025年02月01日起开始实施。2025年02月01日至02月28日为宣传发动期,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03月01日后,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 实行路段:金湖大道大棋路路口至东风东路路口 三、 实行措施: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金湖大道路段通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分道通行: (1) 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严格按照道路划分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 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 (3) 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内停放车辆。因停放车辆妨碍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并予以相应处罚。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应当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对公职人员违反“机非分离”通行规定的,依照规定通报至所在单位。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理解和配合,自觉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安全行驶,共同维护我市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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