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一大片即将搬迁的林木,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王某不禁感慨道:“这里是我的事业,也是我的青春啊!……自从知道村委会收到了《土地征前告知书》开始,我的心悬了这么多年从未放下过。”
近日,西塞山区法院成功化解了这起跨越近十年的涉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纠纷,王某也收到了第一笔土地征收补偿款。
“如今案结事了,我心中压着的那块大石头也算是落地了,踏实多了。真心的感谢黄法官!” 当承办法官黄倩倩再次来到养殖社回访时,王某在现场不停地感谢着。
时间回溯到2013年。
为适应园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西塞山区政府对工业园区部分土地进行了重新规划,于是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征地所在村委会送达了《土地征前告知书》,并确认了《地面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2014年,村委会与被征地农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书,而早年间长期租赁该地块52.1亩土地种植经济作物的阳光绿源养殖社却并不知情。
直至2016年政府发布了征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该养殖社才发现其租赁并一直种植的土地即将被征收,于是要求将其所种植的所有地上附着物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由于协商无果,于是将政府及相关部门诉至法院。
该案因诉讼主体等程序问题,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后,至2023年案件到黄倩倩手中时,已过去了8年时间。而此时双方矛盾已经激化,行政相对人情绪激动。
土地征收、补偿款、行政纠纷、多次诉讼、没有实质性进展……这等等问题,让她深感棘手。
一纸判决是无法抚平彼此心中怨怼的,必须努力去将矛盾进行实质性化解才是最佳方案。
一边是种植企业的补偿利益,另一边是政府惠民项目的建设推进预期,涉诉多年的“结”越拉越紧,该如何处理才能得出最优解?
万事开端皆艰难,法院的调解工作亦是如此。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仔细了解、分析案情,研判养殖社与政府部门的矛盾焦点。
发现在众多矛盾之中,置之首位的就是附属物的数量、规格问题。
为了更加了解作物、土地利用现状等,法官直接背上案卷来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同时约好双方代表一起来到田间地头对附着物一一进行测量计算、清点登记,并当场确认。
附属物的范围是确定了,接下来就是着手解决双方争议较大的补偿金额问题。
法院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和理由后,于是开始一项一项地进行对标计算,又经过多轮谈判、调解,双方就52项附属物项目其中的47项达成一致补偿意见,但始终仍有5项未能谈妥。其中争议的症结是:果树移栽导致减产的损失计算方法及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谈判的场面再度陷入困局之中。
如何计算才是科学的、符合法律规定的?
这个损失到底又该如何来判断?
对此,法官联系到了市农业农村局的高级农艺专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咨询,后又就补偿标准和依据到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走访了解。
在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和了解了评估方式的情况下,法官对补偿的问题也做到了心中有数,并逐渐形成初步的调解方案。
为了使调解方案能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法院将该案的基本情况专门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得到了区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与此同时又与阳光绿源养殖社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律师进行了沟通,让其充分认识到其诉求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
一百多天的耐心沟通,几百条的通话记录,还有多方的联动。
这一步一脚印地努力使得正式调解那天出奇的顺利。
在经过两个小时的充分调解下,双方最后一点分歧也逐渐缩小直至消失。
最终,三方达成两份协议,各方诉求全部达成,政府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同时,由村委会签订补偿款付款协议,养殖社搬离所有附着物。
一次性解决了所有后顾之忧。
“说实话,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的那一刻,不仅是养殖社,还包括我,都不敢相信持续了近七年的纠纷以如此平和、高效和圆满的方式解决,真的要感谢法院,你们真正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的要求。”养殖社的代理律师黄本莲在递交了撤诉申请后给黄倩倩发送了一条短信,述说着她的感触和感动。
该案是西塞山区法院积极运用审判智慧、能动司法推动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该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持续探索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法院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